10點半吃了今天第一餐,馬鈴薯燉肉配白飯跟隨意亂炒的青菜。為了躲避盤據客廳/餐廳的房東,整個下午我只吃水果和多力多滋果腹,除了上樓洗衣服的時候,根本不踏出房間。有時候我在想,房裡塞了兩天分的水果餅乾糖果與麵包,到底是嘴饞還是避免社交的戰備存糧。
話說回來,已經沒有泡麵了,該去日超補一下,順便買一包日本米回家。
但還是想吃正常的食物,已經上網查好食譜,等等上樓削馬鈴薯跟蘿蔔、把豬肩胛放進去炒一炒以後燉起來,搭配炒花椰菜 應該可以吃兩餐。或許是延續在家的習慣,煮菜洗碗晾衣這種事情都是很私密的事情,也沒強迫你吃下肚,外人在那囉哩叭唆的只讓人閒煩。
就算只是房東「哀呀看起來很好吃」這種客套也一樣。真希望他們可以放假就出門喔,煩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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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胛肉有點太老,下次還是要選豬五花滷,肥瘦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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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倫敦的日子,除了口說被迫變好以外(但還不夠好啦),大概就是大腿變壯了。學校與家中相聚短短10公里單車車程,初始連最重檔都稍嫌吃力,大腿末稍的略為酸疼提醒自己距離每日運動的習慣有多遙遠,此番旅英重作馮婦地在街頭巷尾穿梭,年紀有了,作為倒也算挺青春,10年前還沒買機車的時候就是這樣。
早在google map成為駕駛聖經錢,我就已在心中布建一幅屬於自己台北地圖。跑宇博的那陣子,我都還為了自己能幾乎不看導航穿梭在台北大街小巷間感到自豪,縱使我知道這驕傲在他人眼中猶如都市叢林裡堅守蠻荒衣著的可笑。
現在我也能穿梭象堡、Nottinghill、Straford跟Greenwich這四角型內的倫敦了,縱使仍常被River Thames與隧道搞得略略迷失,但已落地未滿一年的資歷來說,應該是樂勝地鐵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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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以前的草稿,再拿出來看心情都不一樣了,對著白底黑字的方格稍微潤過,重溫自己尚能寫出精簡中文的能力也是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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