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中間,突然接到幾則Line的訊息,點開來看,是潘在那頭問了一句:「要不要吃鋤燒?五點公館,你我勳,終於拆石膏啦,我帥!」
我以為他又再鬧我,來到荷蘭以後,
我以為他又再鬧我,來到荷蘭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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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看日記很可怕,拿日記映照此時更可怕。明知道那是你,或說曾經是你,但你再也不是他。
深夜看日記很可怕,拿日記映照此時更可怕。明知道那是你,或說曾經是你,但你再也不是他。
以往施測MTBI心理測驗,我都毫不猶豫地勾選「我是喜歡變化的人,甚至會為了變化而變化。」然而變化真的來了:現實逼走系上活動、畢業、新訓後訓服役、求職離職求職又離職,台北恆春荷蘭科威特。現在看著MTBI,我猶豫再三,開始勾選反向的選擇:身體雖比想像的還能適應變化,但心理沒有,台北或許同樣忙首工作誰也見不著,好歹我們一同作息,拚著命在慘灰的世界擠出一個夢來;而不是呆呆地面對螢幕發怔,每晚只能獨自睡去。
日記時間是2008,我升高3;起始斷頭的部分是3月,人還在荷蘭,這中間還夾著多少故事呢?之前借了本《看見》,常在假日的時候讀著它,省思自己工作日的所作所為跟書裡所敘述的鴻溝有多麼的大,你得要近乎委屈地趴伏在滿佈骯髒陰臭的地面前進好段時日,也許能跟現在稍有區別。「但決計是撐不過的」我想,工作結束常反覆地檢視結痂又撕裂的傷,還有那些踩踏,最後書還沒看完,記者的工作倒先辭了。
現在還有可能立刻放下手邊工作跑去玩鬼抓人嗎?即便想玩,但此刻的我如何能?生命在這些消耗中度過,滿面的灰頭土臉諒誰也認不出自己的樣子。我想起參加帥線活動總是要遲到好久才願意從前一攤抽身,一起跑好多場的舞會,一齊把某人寬敞的房間瞬間擠成斗室、頭頂接著誰的腳那樣聊到天將亮才迷濛睡去的夜晚。
現在好幾個月才難得約一次籃球,而我甚至不再遲到。我們不再年輕了吧,再也不,偶爾聚首氣氛溫馨依舊,偶爾還是會在江家樓下打打球,但青春就像慢慢地被景美溪點滴帶走一樣,頭也不回的離去了。
人生總有變化,真正察覺它們卻還是使人心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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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30 Sat 2008 01:46
[日記]河堤旁的籃球場(未完)
潘扶星應該是我們這群裡面,除了我以外最愛懷舊的傢伙,特別是出去玩的這回事情。
我不知道在你的天使、你的同學面前所確切表現出的你是什麼樣子,但是我選擇相信你自己的描述:我在他們面前跟在你們面前是有反差的。不然我也很難說服自己仙女怎麼能夠跟你抱怨沒找他去看赤壁這回事。
這些反差很明顯,比如說每次你總是玩得最白癡(證據在手上請別否認了)、愛玩些奇怪遊戲、以發明延遲時間十分鐘的大決為樂、或是到處XU。我們認識的時候還十三未滿,跟那些高中碰到你的同學相比早了三年,這三年一定有些什麼差別,我想,這就是為什麼大家時常覺得你的行為還停滯在我們認識的那個年紀之中,十三歲。
不過說實在,十三歲好像也沒什麼不好,家樂福鬼抓人用力奔跑躲避的時刻,氣喘吁吁的我似乎也回到了那個已經被遺忘的年齡之中。假設一點五十五分的此刻接到你的電話要去玩鬼抓人,我有立刻出門、拋下一切手邊工作的自信。
其他人如何對待這種關係我無從得知,但是我覺得就是那種關係連繫住了幾乎沒有交集的幾個人,正因為我們十三歲就認識。
玩在一起的成員們每個都有不同特質,在玩樂的時刻佐味料的增添了爆笑,卻只有你能夠把所有人聚在一起。也許這就是你的特質、一種身為絕對白癡的你的個人魅力。
仔細想想升上高中以後,召集人沒有變更的就是你這個會在十一點打電話叫我去別人家住的腦殘。舞會完你就說要去涼麵家住、跨完06年屁勳家的成員也有你、就是你白目開始拍招牌,於是我們啪啪啪的拍每個招牌去吃消夜、家樂福鬼抓人的主場是你家、跑去江屁家住的也是你、妳生日去鋤燒、你拆石膏我們去吃銅盤烤肉。
到了都要升高三的現在,你好想打球我們就跑去陪你打球、你吵著要喝豆漿四個人陪你去喝豆漿。我們真的很像白癡的陪著你到處幹些沒智商的事情,順便用同樣的頻率嘲笑著你頭被我雙腳夾住的蠢樣。
尤其是升上高中很想在人群中躲起來的時刻,總是會莫名其妙的接到電話被找出去玩。"媽啦幹你這死宅男,不出門是要繼續秋葉原下去噢?"託你的福,宅男還真的變成我的綽號,跟你講手機也讓我學會了如何用髒話做為中文的連接詞,這些都是在你諄諄教誨下的成果。
屌的不是我們這群人,而是你的腦袋裡有這麼多奇怪的想法;是可以為了一個女生的背影毀掉自己二衝的勇氣。兩年過去了你還想幹嘛?除了豁出去你還有什麼出路。
拜託請好好加油,你真的太白癡我們也是會難過的,大概比我家老鼠竟然躺著吃東西再更悲哀一點點。
其實我總是很享受那種關掉電燈,五六個人擠一個房間的氛圍,你總算可以停止以日光為能量來源的腦殘,我則結束嘴砲模式,然後好好聊天用力的大笑、一起對於未來徬徨。打完球的等車時間是另一種,你總算認真的問我有沒有讀書時,我才覺得你終於清醒一點。 這個時候我就算很惡毒的嘴砲你也只是捶我一拳。
直到現在我還記得延續一個學年的課後打球時間,我的三分球很準、江屁哪裡都穩、你衝來衝去的接球傳球上籃(射程只有籃框往外走五步),三個跑動的黃色皮卡丘。
某個晚上人都走掉,你不知道哪弄出個陶笛開始吹奏幾個很破的段落,但是風卻意外舒適的吹來,於是我告訴那個時代天大的秘密,因此被你歸類成死黨。那年橘黃色的燈把我們的影子拉得好長好長,汗濕了的運動服貼在身上吹著風其實有點冷,因為能夠交到一個好朋友的關係,記憶裡的那個傍晚是無可比擬的完美。
所以你不會知道五年以後的這幾天,在橘黃的燈光下打球事件讓我多開心的事情。 消夜玩的十點陪你等公車,回家的途中其實我心情好到不行,每兩公尺就拉起前輪(已經可以離地大約五十公分)的跳回家。
那感覺可能從五年前就開始了。
日記時間是2008,我升高3;起始斷頭的部分是3月,人還在荷蘭,這中間還夾著多少故事呢?之前借了本《看見》,常在假日的時候讀著它,省思自己工作日的所作所為跟書裡所敘述的鴻溝有多麼的大,你得要近乎委屈地趴伏在滿佈骯髒陰臭的地面前進好段時日,也許能跟現在稍有區別。「但決計是撐不過的」我想,工作結束常反覆地檢視結痂又撕裂的傷,還有那些踩踏,最後書還沒看完,記者的工作倒先辭了。
現在還有可能立刻放下手邊工作跑去玩鬼抓人嗎?即便想玩,但此刻的我如何能?生命在這些消耗中度過,滿面的灰頭土臉諒誰也認不出自己的樣子。我想起參加帥線活動總是要遲到好久才願意從前一攤抽身,一起跑好多場的舞會,一齊把某人寬敞的房間瞬間擠成斗室、頭頂接著誰的腳那樣聊到天將亮才迷濛睡去的夜晚。
現在好幾個月才難得約一次籃球,而我甚至不再遲到。我們不再年輕了吧,再也不,偶爾聚首氣氛溫馨依舊,偶爾還是會在江家樓下打打球,但青春就像慢慢地被景美溪點滴帶走一樣,頭也不回的離去了。
人生總有變化,真正察覺它們卻還是使人心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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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30 Sat 2008 01:46
[日記]河堤旁的籃球場(未完)
潘扶星應該是我們這群裡面,除了我以外最愛懷舊的傢伙,特別是出去玩的這回事情。
我不知道在你的天使、你的同學面前所確切表現出的你是什麼樣子,但是我選擇相信你自己的描述:我在他們面前跟在你們面前是有反差的。不然我也很難說服自己仙女怎麼能夠跟你抱怨沒找他去看赤壁這回事。
這些反差很明顯,比如說每次你總是玩得最白癡(證據在手上請別否認了)、愛玩些奇怪遊戲、以發明延遲時間十分鐘的大決為樂、或是到處XU。我們認識的時候還十三未滿,跟那些高中碰到你的同學相比早了三年,這三年一定有些什麼差別,我想,這就是為什麼大家時常覺得你的行為還停滯在我們認識的那個年紀之中,十三歲。
不過說實在,十三歲好像也沒什麼不好,家樂福鬼抓人用力奔跑躲避的時刻,氣喘吁吁的我似乎也回到了那個已經被遺忘的年齡之中。假設一點五十五分的此刻接到你的電話要去玩鬼抓人,我有立刻出門、拋下一切手邊工作的自信。
其他人如何對待這種關係我無從得知,但是我覺得就是那種關係連繫住了幾乎沒有交集的幾個人,正因為我們十三歲就認識。
玩在一起的成員們每個都有不同特質,在玩樂的時刻佐味料的增添了爆笑,卻只有你能夠把所有人聚在一起。也許這就是你的特質、一種身為絕對白癡的你的個人魅力。
仔細想想升上高中以後,召集人沒有變更的就是你這個會在十一點打電話叫我去別人家住的腦殘。舞會完你就說要去涼麵家住、跨完06年屁勳家的成員也有你、就是你白目開始拍招牌,於是我們啪啪啪的拍每個招牌去吃消夜、家樂福鬼抓人的主場是你家、跑去江屁家住的也是你、妳生日去鋤燒、你拆石膏我們去吃銅盤烤肉。
到了都要升高三的現在,你好想打球我們就跑去陪你打球、你吵著要喝豆漿四個人陪你去喝豆漿。我們真的很像白癡的陪著你到處幹些沒智商的事情,順便用同樣的頻率嘲笑著你頭被我雙腳夾住的蠢樣。
尤其是升上高中很想在人群中躲起來的時刻,總是會莫名其妙的接到電話被找出去玩。"媽啦幹你這死宅男,不出門是要繼續秋葉原下去噢?"託你的福,宅男還真的變成我的綽號,跟你講手機也讓我學會了如何用髒話做為中文的連接詞,這些都是在你諄諄教誨下的成果。
屌的不是我們這群人,而是你的腦袋裡有這麼多奇怪的想法;是可以為了一個女生的背影毀掉自己二衝的勇氣。兩年過去了你還想幹嘛?除了豁出去你還有什麼出路。
拜託請好好加油,你真的太白癡我們也是會難過的,大概比我家老鼠竟然躺著吃東西再更悲哀一點點。
其實我總是很享受那種關掉電燈,五六個人擠一個房間的氛圍,你總算可以停止以日光為能量來源的腦殘,我則結束嘴砲模式,然後好好聊天用力的大笑、一起對於未來徬徨。打完球的等車時間是另一種,你總算認真的問我有沒有讀書時,我才覺得你終於清醒一點。 這個時候我就算很惡毒的嘴砲你也只是捶我一拳。
直到現在我還記得延續一個學年的課後打球時間,我的三分球很準、江屁哪裡都穩、你衝來衝去的接球傳球上籃(射程只有籃框往外走五步),三個跑動的黃色皮卡丘。
某個晚上人都走掉,你不知道哪弄出個陶笛開始吹奏幾個很破的段落,但是風卻意外舒適的吹來,於是我告訴那個時代天大的秘密,因此被你歸類成死黨。那年橘黃色的燈把我們的影子拉得好長好長,汗濕了的運動服貼在身上吹著風其實有點冷,因為能夠交到一個好朋友的關係,記憶裡的那個傍晚是無可比擬的完美。
所以你不會知道五年以後的這幾天,在橘黃的燈光下打球事件讓我多開心的事情。 消夜玩的十點陪你等公車,回家的途中其實我心情好到不行,每兩公尺就拉起前輪(已經可以離地大約五十公分)的跳回家。
那感覺可能從五年前就開始了。